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

《我要去倫敦辦大事》

作者辭去廣告公司的工作,隻身走到倫敦的廣告公司自薦,最終獲得聘書。

欣賞她的勇力,羨慕她的經歷。

無半點不敬之意,

但,

於外國人,這是尋常事﹔
於香港人,這是個奇蹟。

於外國,她是其中之一﹔
於香港,她是萬中無一。

出書,大賣,鼓勵千萬人。

香港人,夢想如此簡單,如此困難。

1 則留言:

grace 提到...

在港發生的每日事, 也可能是外國人眼中的奇蹟.文化背景不同, 簡單與否也視乎那特定的環境吧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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